危險場所現場電氣防爆檢測——防爆現場檢驗
在危險場所進行電氣防爆安全檢測,就是要對危險場所的電氣設施和設備運行狀態的防爆性能進行安全性和可靠性的檢測確認,通過那些具有安全生產檢測檢驗資質的機構,對危險場所的被檢設施和設備不實施拆卸,或者只是局部拆卸,同時輔以相關的檢測措施,對危化場所的電氣防爆設施的潛在危險等做好安全檢測,早做控制,為危化企業安全運行提供技術支撐。
《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規范》(AQ 3009—2007)中要求委托具有防爆專業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進行初始檢查和定期檢查,即第三方檢查和檢測。
1. 檢測分類及檢測周期
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檢測分為定期檢測及生產經營單位自檢。
2. 檢測機構和人員
實施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檢測的機構應具有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資質,其檢測人員應熟悉防爆電氣裝置、電氣設備及檢測檢驗相關知識,并檢測人員應取得國家認可的防爆電氣相關培訓合格證書。
3.檢測機構作業程序
a、接受委托檢測
b、檢測現場及有關資料調查
c、制定檢測方案
d、確定檢測儀器設備狀況
e、確認檢測環境安全
f、現場檢查與檢測
g、檢測數據記錄與整理
h、分析評價與結果判定
i、出具檢測報告
4.具有防爆專業資質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
1) 長沙礦山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國家安全生產長沙礦山機電檢測檢驗中心)
2) 南陽防爆電氣研究所有限公司
3) 上海煤科檢測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