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認證CE認證指令ATEX概述:
ATEX防爆認證是以法語“ATmosphères EXplosibles”命名的。擬用于潛在爆炸危險環境的設備的制造商,應用ATEX指令條款并貼附CE標志,不用考慮應用其他更多的要求就可以在歐洲任何地方銷售其防爆設備。
1994年3月23日,歐洲委員會采用了“潛在爆炸環境用的設備及保護系統”(94/9/EC)指令。新ATEX指令2014/34/EU已于2014年發布,并將于2016年4月20日強制執行,中間沒有過渡期。這個指令覆蓋了礦井及非礦井設備,與以前的指令不同,它包括了機械設備及電氣設備,把潛在爆炸危險環境擴展到空氣中的粉塵、可燃性氣體、可燃性蒸氣與薄霧。
它規定了擬用于潛在爆炸性環境設備的應用技術要求、基本健康、安全要求和設備在其使用范圍內投放到歐洲市場前必須采用的合格評定程序。
ATEX防爆指令核心要求:
保護人們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在一定情況下保護家畜的健康和財產安全,特別是要格外保護工人免遭潛在爆炸性環境適用的設備和體統所產生的危害。
ATEX防爆認證產品范圍:
ATEX
防爆認證適用的設備范圍特別大,大致上包括固定的海上平臺、石化廠、面粉磨坊及其他可能存在潛在爆炸性環境場所所適用的設備。
ATEX防爆認證電氣類設備:
電氣類設備是指包含電子部件,用于產生、儲存、分配、轉換電能的設備或用電能為能量的控制設備。
ATEX防爆認證非電氣設備:
只有機械運動的設備,這些運動的部件會產生引爆源(如:熱的表面,摩擦火花等)如減速箱、風扇、壓縮機、制動器、攪拌機,非電氣設備通常和電氣設備連接以提供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