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TEX防爆的概念
爆炸的發生需要一定的前提
1、存在爆炸性物質(可燃物)
2、是在一定的空間內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濃度在該氣體的爆炸極限范圍內;(充足氧氣)
3、是有點火源,其能量必須大于爆炸性混合物的最小點火能量(達到著火點)
只有當這三者在一定區域同時存在的時候才有可能發生爆炸,這就是所謂的爆炸三角形原理。而我們要做的就是要控制這三個條件中的一個或多個。而爆炸環境中的氧氣和爆炸性物質是客觀存在的,所以我們要控制的是在爆炸性危險環境中工作的物體(及引爆源),這一操作就稱為防爆。
二、
ATEX防爆認證的意義
易爆物質 : 很多生產場所都會產生某些可燃性物質。煤礦井下約有三分之二的場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質;化學工業中,約有 80% 以上的生產車間區域存在爆炸性物質。氧氣 : 空氣中的氧氣是無處不在的。點燃源 : 在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電氣儀表,各種磨擦的電火花 , 機械磨損火花、靜電火花、高溫等不可避免,尤其當儀表、電氣發生故障時。
客觀上很多工業現場滿足爆炸條件。當爆炸性物質與氧氣的混合濃度處于爆炸極限范圍內時,若存在爆炸源,將會發生爆炸。因此采取防爆就顯得很必要了。
三、ATEX防爆等級說明
ia 等級:在正常工作、一個故障和二個故障時均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正常工作時,安全系數為 2.0 ;
一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5 ;
二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0 。
注:有火花的觸點須加隔爆外殼、氣密外殼或加倍提高安全系數。
ib 等級:在正常工作和一個故障時不能點燃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電氣設備。
正常工作時,安全系數為 2.0 ;
一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5 。正常工作時,有火花的觸點須加隔爆外殼或氣密外殼保護,并且有故障自顯示的措施,一個故障時安全系數為 1.0 。
四、ATEX防爆認證流程
ATEX指令包含每個經濟運營商(制造商,進口商或分銷商)的義務。下面提到的CE標記程序與制造商及其義務有關。
1、產品分類:定義產品是否屬于ATEX指令范圍。
2、經濟運營商分類:定義經濟運營商在ATEX指令中的作用。
3、符合性程序:可分為以下幾部分
1)確定和評估基本的安全和健康要求;
2)根據歐洲統一標準進行產品測試和/或安全評估;
3)制定程序,確保批量生產的一致性;
4)提供產品和經濟運營商的識別元素;
5)提供說明和安全信息;
6)制定采取糾正措施的程序。
4、技術文件:根據產品符合性進行評估,制定技術文件(包括用戶手冊)。
5、歐盟符合性聲明:起草符合性聲明并聲明產品符合ATEX指令(和統一標準)。
6、CE標志:根據ATEX指令粘貼CE標志。